系统检测到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无法获得最佳的使用体验,建议您更换其他浏览器或 升级您的浏览器。(使用360浏览器访问请选择极速模式)
关闭
欢迎 {{loginUsername}} 登录,退出 职聊 刷新简历 我的简历 简历预览 智能推荐 增值服务 修改密码 刷新职位 发布职位 预览主页 收到简历 智能推荐 会员服务 修改密码 求职者登录 招聘登录 会员注册 求职者注册 招聘注册 职聊 触屏版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手机端 使用帮助 网站导航
选择城市
切换城市分站,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当前选择城市:总站
总站 {{item.district_text}}

别给老板当替罪羊——HR的常见误区

转载 劳动法苑

请用微信扫一扫 2019-08-16 10:30 {{clickNum}}

1、试用期内随意辞退员工

关于试用期,人们普遍给出的解释是:双方互相考察、互相适应的过程。很多HR认为,如果自己觉得不满意,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其实,这是对试用期解雇的错误认识。

关于试用期的分·法律权益,劳动合同法给出了详细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上,如果HR想要解雇劳动者,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随意解雇属于违法行为。

建议HR在入职之前事先于入职者书面确认录用条件,提前做好试用期考核。

2、随意员工 支付赔偿金就行

看了上文之后,可能有人会想:随意解雇试用期员工违法,那么大不了赔一笔补偿金不就行了?这也不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因此,如果HR没给出一个合理的理由,员工是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并不是愿意给钱就可以解雇。

法律规定虽然如粗,可实际情况下,如果被解雇员工的原岗位已被其他人接任,那么被判恢复劳动关系的可能性会降低。

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就是N+1

N是指工作年限,+1是指代通知金,很多HR及劳动者一说到经济补偿就想当然的认为是N+1,实际上,N+1仅适用于以下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且未能提前30日通知(如提前30日通知,亦无需支付代通知金),即: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而被解除的。

除上述三种情形外,法律未要求用人单位+1,单位与员工协商愿给的除外。

在这三种情况下,如果提前了30天通知,则无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不过基于法律风险防范考虑,建议宁可选择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也不要再等一个月。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固定期限合同更难解除

实际操作中,这二者的解除条件是一样的,没有哪个会更简单。让你感觉解除无期限劳动合同更难的真正的原因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法设定你想终止的日期,而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自由设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及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

{{item.value}}({{item.name}})

{{item.name}}

驻外之家服务号

顶部